Monday, January 22, 2007

记者坐牢,白宫当灾--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二日

记者坐牢,白宫当灾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二日

非常的白宫例行记者会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一日,白宫召开了例行的记者会。会上,美联社的记者第一个站起来发问:
“总统是否依旧保证会解雇那个泄漏中央情报局人员姓名的人?”
白宫发言人麦克莱伦这天在脸上敷了厚厚的一层化妆,但是依然掩盖不住紧张而疲惫的神情。他木然地回答说:
“在调查进行的时候,白宫不作任何表态。”
接下去,各大媒体的记者七嘴八舌地提问,要麦克莱伦回答一个关键的问题:布什总统最信赖的政治顾问卡尔∙罗夫是否出于政治目的而向媒体泄漏了国家机密?麦克莱伦在记者穷追之下依然故我,一再说在这个时刻不会表态。全国广播公司NBC的记者格里高利忍不住了,于是单刀直入地提出了一个爆炸性的问题:
“卡尔∙罗夫是否犯了罪?”
麦克莱伦再次试图回避问题,格里高利偏偏不肯饶过他:“你是不是有义务向美国人民解释清楚?”
一贯彬彬有礼但反映敏捷的白宫发言人麦克莱伦上任两年以来还没有这么狼狈过。难于招架之下,他灵机一动点名让《印度环球报》的记者发问。果然,这位记者提了一个关于恐怖活动的问题。如释重负的麦克莱伦赶紧花了三分多钟,详细地进行解答。之后,他转向福克斯新闻的卡梅隆,满以为以亲白宫著称的保守媒体的这位记者会给他一个台阶。殊不知,卡梅隆却冷不防地提出了一个最令他头疼的话题:
“总统是否将继续信任卡尔∙罗夫?”
一时间,记者会上再次出现了尴尬场面。媒体针对卡尔∙罗夫连珠炮般提出了三十多个问题,麦克莱伦虽然照旧阻挡回去,但是他的额头上却渗出了点点汗珠,在电视镜头前不断闪烁。
国家机密
白宫记者会上这戏剧性的一幕是由几天前在华盛顿联邦法庭上发生的另外一个戏剧性的事件所引起的。
七月六日这天,三名执法人员在联邦法庭上将《纽约时报》的著名记者朱迪斯∙米勒戴上手铐,随后将她送进了邻近弗吉尼亚州亚历山大里亚市的监狱。临行前,米勒对作出判决的托马斯∙何根法官说:“如果记者不能保护消息来源的秘密,他们就没有办法工作,也就不会有自由的新闻媒体。”法官不为所动,指责米勒在藐视法律。米勒在监狱中的时间最长有可能达到四个月。
就在米勒被判决的同时,《时代》周刊的著名记者马休∙库帕在法院门外向媒体发表声明说:“我的消息来源本人已经给了我一个明确的、自愿的授权,允许我向大陪审团就这一事件作证。”没有得到这个授权之前,库帕已经准备好了和米勒一样去坐牢。
案件涉及到的消息最先出现在二零零三年。布什政府为了给攻打伊拉克作舆论准备,连续向世界出示伊拉克掌握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证据。其中提到伊拉克政府试图向非洲的尼日尔购买铀原料。是年七月六日,美国前驻加蓬大使约瑟夫∙威尔逊在《纽约时报》上撰文,透露他自己作为美国的特使曾经前往尼日尔调查,所谓伊拉克购买铀一事纯属乌有。八天后,专栏作家诺瓦克就发表文章批评威尔逊,并且透露了威尔逊的夫人普拉姆中央情报局秘密特工人员的身份。威尔逊当然不愿善罢甘休,指控布什政府为了向他报复,才透露了他夫人的身份。
按照美国的法律,新闻记者有权报道他们从任何渠道得到的消息,但是政府工作人员却不能随意向媒体泄露国家机密。中央情报局情报人员的身份自然属于这类机密。到底是谁犯下了这桩罪行?独立于行政权力之外的司法部门于是展开了刑事调查。
调查结果发现,有六名记者或专栏作家可能与最初泄密的人有过接触。这些记者分别遭到了联邦检察官的传讯,并且要求其中一些人出庭向大陪审团作证,其中就包括了《纽约时报》的米勒和《时代》周刊的库帕。
大牌记者
米勒和库帕是两位很有来头的记者。
现年五十七岁的米勒自一九七七年以来就为《纽约时报》工作。她的丈夫曾经是兰登出版社的掌门编辑。从二零零二年开始,米勒的报道重点就在伊拉克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上。与其他记者相比,米勒在布什政府中消息来源特别多,她关于伊拉克武器的报道经常刊登在《纽约时报》的头版,一时名声大噪。可惜,许多报道的细节后来被证明不实。不少反战人士一直在批评米勒,指责她丧失媒体的独立性,为布什政府充当喉舌。
库帕虽然相对比较年轻,但是在首都的政界中同样人头捻熟。他的岳父曾经担任过《时代》杂志的主编,夫人是民主党的顾问。库帕和米勒都属于那种拿起电话就能够接通白宫某位重要官员的记者。
库帕曾经就普拉姆事件发表过报道,其中引用了匿名消息来源。米勒虽然没有发表文章,却就该事件采访了不少官员。检察官要求两位记者交出他们的采访记录并向大陪审团作证――大陪审团的任务,就是确定是否发生了犯罪行为,以及什么人应该就罪行接受审判。至于定罪的权力,则属于审判该案件的普通陪审团。
米勒不肯就范,因此进了监狱。库帕的雇主《时代》周刊替他承担了部分责任,交出了他的采访笔记――记者的采访笔记属于公司的财产,公司有权决定。库帕本人则在进监狱的前夕得到了消息来源的授权,因此免于牢狱之灾。
白宫顾问难以摆脱干系
到底是什么样的消息来源让检察官如此感兴趣?
早在普拉姆事件发生刚刚发生时,就有消息传出,向媒体透露机密的官员不是别人,正是布什总统最信赖的政治顾问卡尔∙罗夫。这位被人称作“布什的大脑”的人物,终生醉心于政治游戏,最懂得利用时机去操纵媒体和社会舆论。各路媒体便开始追问卡尔∙罗夫在这中间扮演的角色。两年以来,布什政府的官员,包括总统本人,一再宣称卡尔∙罗夫与泄密事件完全无关,布什本人也一再重申他对罗夫的信任。同时,布什还信誓旦旦地要追究出泄密的根源,并且保证要解雇泄密的官员,无论他的身份是什么。
在《时代》杂志交出库帕的笔记之后,几天内《华盛顿邮报》就从法庭谈听到消息:在诺瓦克的文章发表之前三天,卡尔∙罗夫就给了库帕一次“极其机密的背景介绍”,其中专门透露了“威尔逊的妻子”中央情报局工作人员的身份。
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那一幕。
面对证据,卡尔∙罗夫并没有低头。他的律师宣称,罗夫并没有提到威尔逊妻子的名字,也不知道她的名字,更不清楚她原来是中央情报局的秘密工作人员。他之所以对库帕提到那些情况,无非是想提醒库帕不要在对威尔逊的调查中陷得太深。
至于是否会解雇罗夫,一向敢于挺身为下属护短的布什总统已经公开宣布,他对罗夫依旧信任如故。
法律怎么说
尽管以《纽约时报》和《时代》杂志为首的媒体在这一事件中大谈新闻自由和新闻记者保护消息来源的勇气,美国的法律界却普遍不买账。就法律界的态度,笔者询问了一位资深辩护律师。
这位不愿意对媒体透露姓名的律师分析说,记者保护消息来源的权利,在美国大多数州里都得到了法律的承认。联邦政府目前还没有这样的法律,但是国会已经在讨论有关立法。但是,即使立法通过,这次的案件也不在保护之列。
他指出,美国法律保护四类人之间的交流:天主教神父和忏悔人、律师和客户、医生和病人、夫妻。立法者认为,如果具有这种关系的人与人之间也不能够自由沟通,对于整个社会结构的损害远远大于其有可能给法制带来的危害。记者与消息来源的关系则不在此列。况且,记者与线人的关系与上述四种关系有本质的不同:前者要保护的是交流的内容,后者则是交流的对象。如果法律给予记者全面保护,就有可能造成罪犯利用媒体来犯罪的机会。
这也正是本案的联邦检察官所提出的理由。费兹杰拉德检察官指出,即便是在律师和客户之间,如果客户透露出还没有实行的犯罪计划,律师就有责任向当局报告,否则就犯下了同谋罪。
检察官这番话,道出了普拉姆案件和“深喉”一类案件的根本区别。后者揭发的是政府官员已经犯下的罪行,前者却是政府官员利用媒体来犯罪。媒体与消息来源交流的过程本身便是罪行的主要部分。在这种情况下,媒体如果保护消息来源,也就自然成了犯罪的共谋。米勒坐牢,看来也不算太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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